阳春市公安局阳春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阳春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阳春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阳春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781-201708-00102-01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662-33225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阳春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府前路144号
联系方式:梁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邹先生 0662-3322515
代理机构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体育东路37号景业商务大厦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省外企业须提供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备案证明);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说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39.6709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体育东路37号景业商务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下载或自带U盘现场拷贝);注: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无需提交);(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无需提交);(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未携带上述资料原件现场核查或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3、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阳江市江城区体育东路37号景业商务大厦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