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公开招标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为云南高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金平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
2.2招标编号:YNGS[2017]-8-1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内容:
2.4.1.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一按照国家数据库标准和数据库建库技术规程通过抽取、转换、补录等程序后将国土、住建部门原登记的资料整合入库,建立关联关系,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入库。
2.4.2存量登记数据。包括土地、房产等历史登记且当前任生效的登记数据及与之相关的各类登记资料。该备份数据是后续开展不动产首次变更、转移、注销、更正、查封、抵押等登记的基础数据,也是本次数据整合的核心内容。
2.4.3城区内符合城市规划的土地、房产原来未登记的,通过补测、补录后,统一到不动产数据库中并交付使用。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服务周期要求:在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确保一次性通过质量检查验收,单件应急整合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2.7质量要求:满足《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按时完成整合汇交工作,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2.8采购预算价:241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壹万元整)。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
3.3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许可范围:涉密测绘成果处理、加工);
3.4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软硬件条件;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土地确权登记项目或不动产登记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甲方开具的相关项目证明);
3.6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测量相关专业(指测绘或测量)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公司的注册测绘师且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3.7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公告截止时间止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3.8财务状况: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4、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与本项目代理机构联系投标报名事宜,时间为:2017年 8月14 日至2017年 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云南高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兴隆小区15幢4单元5层503室)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800元/套,售后不退。
4.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审验: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此项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此项不需提供);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许可范围:涉密测绘成果处理、加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测量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注册测绘师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公告截止时间止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甲方开具的相关项目证明);提供企业经审计财务报表(近三年);(以上证明材料需带原件到报名现场确认,同时提供一套加盖鲜章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5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金平县城河东南路267号便民服务中心八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网上同时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官工
联系电话:0873-3041753
代理公司:云南高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 13888001810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