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四级综治中心及视联网建设应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普洱市四级综治中心及视联网建设应用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中共普洱市政法委,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PC〔2017〕GK009号;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普洱市四级综治中心及视联网建设应用
序号 货品名称 采购数量
1 多媒体交换平台 3
2 视讯业务管理系统 1
3 高端高清视讯终端 1
4 高端高清摄像机 3
5 公私网穿越平台 1
6 高端防火墙 2
7 视频网关 22
8 中端品牌电脑 11
9 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集成系统 1
10 野外作战应急指挥系统 1
11 高端路由器 1
12 中端高清终端 10
13 中端高清摄像机 20
14 中端防火墙 10
15 中端路由器 10
16 乡镇一体化高清终端 103
17 村级一体化高清终端 1042
18 55英寸液晶电视 1145
19 基础品牌电脑 103
20 高集成数字会议系统主机 11
21 高集成数字桌面式讨论会议主席单元 11
22 高集成数字桌面式讨论会议代表单元 45
23 8芯会议专用延长线 1
24 会议专用地插 1
25 专业会议音箱 22
26 专业功放 21
27 全频音箱支架 22
28 调音台 11
29 音频处理器 1
30 2通道反馈抑制器 11
31 专业周边设备-电源时序器 1
32 智能混合矩阵切换器(8路) 1
33 4路HDMI音频输入卡 1
34 4路HDMI音视频信号输出卡 1
35 4路SDI输入卡 1
36 4路DVI输出卡 1
37 机柜 3
38 弹起式多功能桌插 2
39 安装辅材 1156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项目预算:2939.862万元(注意:投标人报价必须包含35万元监理费用)
2.4完成时间:2018年11月1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营业执照(原件)。
3.3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
3.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
3.5本项目为普洱市四级综治中心及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所投设备必须能与省—市—县(区)—乡(镇)—村(社区) 综治中心及综治视联网无缝对接,并与现有系统完全兼容,在签订采购协议前,所投的相关设备必须提供甲方认可的测试报告,否则采购无效。
3.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8供应商若是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相关认证证书;供应商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9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10本次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
3.11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2日17时30分,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39.129.176.164:8001/)”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CA密钥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4175窗口(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新政务服务大楼4楼)办理。(CA办理联系电话——座机:0879-2130262 移动座机:15758229011)
4.2 投标人须取得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密钥,在获取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每个项目所含格式(.zczb)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4.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2日17时30分,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下载免费。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地址: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新政务服务大楼4楼)。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1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39.129.176.164:800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2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
5.4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专用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进行编制。
5.5★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服务系统成功打印回执”、“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保证金收据打印回执”到开标现场。
5.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提供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上传等咨询服务。投标人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18-998 地址:普洱市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 403室。或者请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39.129.176.164:8001/)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普洱市政法委
联系人:刘晓松
联系电话:18087982666
地 址:普洱市北部行政中心
代理机构: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普洱市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路口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
电话:0879-2160488
传真:0879-2160488
特 别 提 示
1、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首先通过“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39.129.176.164:8001/)”网站进行注册,然后按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准备齐注册资料,最后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4175窗口(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新政务服务大楼4楼)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
请您在办理数字证书前先确认已具备或了解如下相关资料:
(CA窗口联系电话——座机:0879-2130262 移动座机:15758229011)
1.1公司营业执照
1.2公司开户许可证
1.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1.5《企业证书申请表》;
1.6《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
1.7《个人证书申请表》;
1.8《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2、投标文件制作
2.1、投标人通过“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39.129.176.164:8001/)”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压缩文件下载”等。
2.2、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每个项目所含格式(.zczb)的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doc.)。
2.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ctb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39.129.176.164:8001/)”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光盘介质),密封提交。
2.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39.129.176.164:8001/)” 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5、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封面”、 “开标一览表”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左侧栏目“投标正文”中的以下内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按格式要求须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章),并将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告、纳税凭证等)电子签章(企业电子签章)。
2.6、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开标一览表,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开评标系统上传的依据。
2.7、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
2.8、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ctb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3、澄清与变更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
4、因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5、★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提供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上传等咨询服务。投标人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服务QQ):400-9618-998 地址:普洱市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 403室。
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为遵循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你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时,须携带如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须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5)★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保证金收据打印回执(加盖公章一份);
(6)★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服务系统成功打印回执(加盖公章一份)。
请各投标人将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装入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封面注明公司全称及所有文件名称及数量。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在开标前须交工作人员核验登记,并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结束后退还各投标人。证明文件不全或遗漏而导致投标被拒绝的,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