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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350300]PTST[GK]2017008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10 17: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机关幼儿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350300]PTST[GK]2017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4-25588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机关幼儿园

地址:莆田市机关幼儿园

联系方式:刘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0594-2558811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受莆田市机关幼儿园委托,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300]PTST[GK]2017008、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300]PTST[GK]2017008

2、项目名称: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园区高清监控

1

66595

1-2

幼儿园“明厨亮灶”厨房卫生监控系统

1

30945

1-3

幼儿园安全接送系统

1

89470

 

187010

37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批招标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产品凡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根据本项目选用的评标法,在评标时依下表对应的评审优惠幅度进行评审价格扣除或加分。(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优惠幅度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价格扣除办法:(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人近两个月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产总额的相关佐证材料;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或由投标企业(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注: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同时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投标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网上系统)。(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投标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网上系统)。(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8-10 17:30 报名截止时间:2017-09-01 10: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09-01 10: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09-01 10:30,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

11、公告截止时间:2017-09-01 10:30

12、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机关幼儿园

   地址:莆田市机关幼儿园

   联系人姓名: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4-2755911

   采购代理机构: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A

 项目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4-2558811

 网址:http://27.155.99.14:9090/

 开户名: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08-1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_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_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b.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1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投标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网上系统)。(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投标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网上系统)。(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7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0日 17:40 至 2017年09月01日 10: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批招标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产品凡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根据本项目选用的评标法,在评标时依下表对应的评审优惠幅度进行评审价格扣除或加分。(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优惠幅度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价格扣除办法:(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人近两个月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产总额的相关佐证材料;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或由投标企业(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注: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同时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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