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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谷城县茨河“康养田园综合体+”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10 16: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省谷城县茨河“康养田园综合体+”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谷城县人民政府授权谷城县茨河镇人民政府为湖北省谷城县茨河“康养田园综合体+”项目的实施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谷城县茨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湖北省谷城县茨河“康养田园综合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由谷城县政府采购办以谷财采备[2017]433号批准,且已完成《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并获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谷城县茨河“康养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谷政函[2017]94号)批准,拟采用BOT模式建设。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所有权转移特征

2.1 项目名称:湖北省谷城县茨河“康养田园综合体+”项目

2.2 项目地点:湖北省谷城县茨河镇

2.3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19.78亿元,占地面积约 36355 亩,其中总建筑面约 30 万㎡,新建以康养为主题的“田园综合体+”项目,具体分为八大子项目:      

①康养田园+现代农业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油茶循环农业,特色经济林,原种蔬菜,社区支持农业等。

②康养田园+美丽乡村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美丽乡村改造。将茨河镇 1300 户农民房屋和庭院进行升级改造。

③康养田园+生态保护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小流域综合治理、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封山育林涵养水源等。

④康养田园+观光旅游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一条四季花海景观带,一座山地运动公园, 一块农事体验园。

⑤康养田园+健康颐养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机构康养中心、军民共建养老示范村、颐养庄园、农村居民楼城市老人康养小区改造、文化养心工程。

⑥康养田园+文化弘扬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青鞍山民俗文化基础设施改造、红色文化遗址修复、千峰庵修复、油茶博物馆、康养文化广场、孝道文化故事会

⑦康养田园+电子商务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全镇域wifi全覆盖,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平台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溯源建设,农民合作社康养农业生态绿色产品加工园等。

康养田园+海绵镇区及镇域基础设施建设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镇区给排水改造,镇域基础设施提档等。

2.4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依照国务院2004年4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2009年5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2015年9月9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文)的规定,项目的资本金投入比例不低于20%。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一期总投资10418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一期总投资的23.21%,约为24185万元。政府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为10%,为2418.5万元;社会投资人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为90%,为21766.5万元。二期总投资为93615万元。

2.5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2.6资金来源: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资本的自有资金和项目融资。政府方不为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

2.7本项目合作期限设定为21年,其中一期建设周期为2年(具体以实际施工日为准),运营期19年。一期工程结束后启动二期工程建设,建设周期为2年(具体以实际施工日为准),运营期17年。

2.8所有权转移特征:本项目计划由政府下属投资公司作为出资方和社会资本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出资建设湖北省谷城县茨河“康养田园综合体+”项目。建成完工投入使用后,由项目公司负责“康养田园综合体+”的运营维护。项目资产及相关配套设备所有权属于谷城县人民政府,由项目公司负责“康养田园综合体+”的运营维护,依据合同约定项目经营期结束时将运营管理权无偿移交给谷城县人民政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采购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3)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依法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近5年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8 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

5)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资产状况、资金实力和投融资能力。

 ①申请人2016 年度净资产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需满足本款要求);

 ②投标申请人能够全额筹集本项目所需的资金,应提供由省级及以上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不少于2亿元的银行保函或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银行综合授信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银行存款等用于本项目的资金书面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需满足本款要求);

7)投标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投标申请人应当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地区域招投标市场,近2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若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条的规定)

(9)投标申请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北省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湖北”(http://www.hbcredit.gov.cn/)进行查询,其相关主体应无失信被执行人,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10)投标申请人具有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同类工程的业绩、资质或经验。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其他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资质证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清单二份),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7(含)以下时,申请人均可参与投标;合格申请人在7家以上时,可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7家申请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各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5.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

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宜宾路15号川惠大酒店西二楼)。

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贰百元整(¥200.00),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14时30分。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118号国光大厦A座1002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3资格预审会议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14时30分,预审地点: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118号国光大厦A座1002室。

6.4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核查。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或没有现场提交的,采购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谷城县茨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湖北省谷城县茨河镇

联系人:冯

联系方式:15271063271

 

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宜宾路15号川惠大酒店西二楼

联系人:高光纯

联系方式:0710-3552207    18972051312    

电子信箱:4044557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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