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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区域形象宣传合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HGJ-2017- G-070)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10 08: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人民日报区域形象宣传合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HGJ-2017- G-070)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机关 委托,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人民日报区域形象宣传合作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人民日报区域形象宣传合作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HGJ-2017- G-07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人民日报区域形象宣传合作服务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服务 1、《人民日报》形象专版等 500
三、项目预算
5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实质性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 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金额为零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提供法定表人授权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三)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四)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此项不需提供);(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8-09 到 2017-08-1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504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9-01 14:30
2.开标时间: 2017-09-01 14:30
3.开标地点: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520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田晓晴
2.联系方式:022-8481918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丛庆:6530955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504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481918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机关、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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