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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碑林区中小学总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和结核抗体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08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碑林区中小学总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和结核抗体检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中小学总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和结核抗体检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7-237ZBL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址:东关南街古迹岭1号(碑林党校院内三楼)

    联系方式:029-82489650  赵老师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10

联系方式:王真   029-8848998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市碑林区中小学总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和结核抗体检查项目。检查人员构成:总胆红素、谷丙转氨酶检查针对碑林区高一新生和住宿学生,检查人数各约8250人;结核抗体检查针对碑林区一年级、初一、高一的新生,检查人数约18960人。最终以实际检查人数为准。

项目用途:学生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人民币537990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具备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公办医疗机构;

4、投标供应商2016年年财务报表、20173个月的企业人员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89日至2017815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资料:

1)对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10层业务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830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7830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10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项目联系人:王真  (招标八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89987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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