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项目(隆或、猪场、德峨)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项目(隆或、猪场、德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项目(隆或、猪场、德峨)
项目编号:GXHY-2017-3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6-20566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迎宾路717号
联系方式:赵工 0776-20566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工 1897882167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8号碧湖大厦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4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8号碧湖大厦15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利荷路交汇处(鼎盛中央公园对面)三和酒店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项目(隆或、猪场、德峨)已由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7]1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农发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项目(隆或、猪场、德峨)
项目招标编号:GXHY-2017-393
建设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猪场乡、德峨镇
建设规模:新建3座乡镇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处理能力各为5t/d
项目投资额:约345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部门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刷卡后,凭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开具的有效刷卡证明和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8号碧湖大厦15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8号碧湖大厦15楼)。 凭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出具的有效刷卡凭证和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利荷路交汇处(鼎盛中央公园对面)三和酒店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百色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网http://www.bszjw.gov.cn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8216909
隆林各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6-250395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林各族自治县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776-205666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18978821676
传 真:0771-5775760
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8月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