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基地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市级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基地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7第5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级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基地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5〕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市级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基地项目;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11798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596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建设地点:南二路以南、庐山路以东;
计划投资:施工为11000万元,监理为180万元;
计划工期:约180天;
建筑垃圾及土方数量:约20万方。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等。
标段划分:施工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医疗救护及生产生活物资供应中心、避难安置房C座(含地下人防工程),计划投资4200万元;
第二标段:人防应急指挥部、避难安置房A座、避难安置房B座、连廊一、连廊二,计划投资5000万元;
第三标段:市政配套,计划投资1800万元。
监理招标范围:全部施工阶段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监理分为一个标段。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标段,也可投多个标段,但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施工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施工第三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第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第三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监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工程专业并具有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7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9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出,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及时(www.dyjs.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区东三路258号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邮 编: 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46-8320990 电 话:0546-7762581
监督机构: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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