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抚州职业技术学院艺术楼剧场灯光改造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抚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抚州职业技术学院艺术楼剧场灯光改造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JXZH-JT-2017-022-3C)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1.?? | 艺术楼剧场灯光改造 | 一批 | 详见谈判项目要求中的“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
预算金额:208241元 |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已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所投灯具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参数确认函(原件)。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第“1)——3)项”要求提供证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实行网上报名,凡在2017年8月1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前自行从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文件,标书资料200元/份,现场报名交付(售后不退)。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08月1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竞谈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竹山路抚州市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四楼)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肆仟元整(人民币),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剧场改造)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7.投交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二栋三单元1405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794-8225551 ?18679416857
采购人:抚州市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13517945768
市采购办投诉电话:0794-826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