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区直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定市清苑区区直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清苑区区直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区直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CZB2017-0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国兴
项目联系电话:0312-79502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定市清苑区区直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史国兴 0312-79502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佳琦、李建彬 0312-2011168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区直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车辆定点维修、设备更换、钣金喷漆、故障救援、抢修与保养等相关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预算:0元
采购范围及数量:A包: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1家;B包:车辆定点保养供应商3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3.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在清苑区主城区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5.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评标及定标顺序为先A包,后B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投标者,在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qyqggzy.4008705191.cn)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上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注:(1)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前使用网上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单位,请提前办理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U盾,具体“电子交易平台U盾办理指南”与“记名购买标书操作指南”详见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左下方“办事指南”栏目;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如有疑问拨打福建随行软件客户服务热线 400-870-5191。
(2)报名后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