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杉松岗镇采煤沉陷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JHZB2017-6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县杉松岗镇采煤沉陷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已由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辉发改审批 [2015]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南县中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01标段),辉南县杉松岗镇采煤沉陷区周边道路二井至小马良至大马良段,全长3.7公里。
2.2 建设地点:辉南县杉松岗镇。
2.3 计划工期:2017年8月25日—2017年10月30日。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招标控制价为2,170,28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或二类乙)级资质,近3年内完成过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3日10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中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瑞
电 话:0435-87626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2104室
联系人:王艺策
电 话:0431-811723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