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G-AQSS-2017-0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现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宿松县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调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项目内容:
1、宿松县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估;
2、宿松县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和安全性划分,以宿松县磷矿及周边地区为调查重点,开展矿区周边土壤污染调查;
3、编制宿松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4、建立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库;
5、成果总结和经验共享。
(三)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2、具有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甲级资质;
3、进入《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
4、具有部级土壤环境管理保护重点实验室;
5、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2项(含)以上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土壤调查评估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牵头承担过编制国家污染场地环境保护标准;
7、应为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机构
8、信誉要求: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到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内:
(2)供应商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供应商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安庆市相关管理部门取消在全市范围内投标资格,未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注:上述3项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函。
(4)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上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开标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成交公示结束后由第一成交候选人向采购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捌仟 元人民币,须在2017年08月22日09:30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 号:34001684408053007253-0188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08月02日至2017年08月11日,每日8:00时至23:5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08月02日至2017年08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23:5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2、网上注册。供应商(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才能办理网上报名。请各供应商(供应商)及时完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入库登记申报工作。具体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aqzbcg.org/)、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aqzbcg.org/Front_ss/)上的《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注:已注册成为会员的单位不需再注册,但单位相关信息若有变更须及时更新)。
3、已注册成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单位的供应商(供应商),通过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项目招标公告中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后根据系统提示流程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宿松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56-565156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866010556 0556-7832849
邮 箱:SZHC0556@163.com
2017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