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斗门水库试验段工程水质净化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斗门水库建设管理中心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斗门水库试验段工程水质净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斗门水库试验段工程水质净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LHZB2017-1261
财政局审批编号:2017FD506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斗门水库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沣东新城斗门新型工业园汇新路北段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70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对昆明池试验段水生态环境治理服务进行采购,其要求如下:
(1)对昆明池试验段水体污染物进行全面消除,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
(2)消除水体富营养化,杜绝蓝藻等水华现象;
(3)治理过程杜绝引入外来菌种和物种;
(4)治理过程不得采用原始低级的治理方式,而影响水体生物的恢复;
(5)治理后激活土著微生物,初步恢复生态系统及水体自净能力;
(6)提升水环境容量,抵抗一定的外源污染冲击负荷。
项目用途:昆明池试验段水体提升及水生态环境的改善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900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原位生态修复剂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6、需提供原位生态修复剂必须有对水体和生态的无毒证明;
7、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招标七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2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 系 人:王晶晶、高梦颖、刘明 电 话:029-88228899-670
传 真:029-88225678 邮 箱:SXLHZB07@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 号:3020127800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