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2017-2019年度江南区公务车辆维修、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单位定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2019年度江南区公务车辆维修、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单位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2019年度江南区公务车辆维修、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单位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GXJBCZ-2017-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49560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0号
联系方式:甘工0771-48028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0771-495601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2019年度江南区公务车辆维修、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单位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2019年度江南区公务车辆维修、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单位定点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JBCZ-2017-036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标号 | 名称 | 项目基本概况 | 备注 |
A分标 | 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单位定点采购 |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本次采购期限为贰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贰年)。 | 拟招二家 |
B分标 |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单位定点采购 | 南宁市江南区公务用车租赁定点供应服务,本次采购期限为贰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贰年)。 | 拟招二家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结算单价合计平均值给予 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A分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交通运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汽车维修的)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等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B分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车辆租赁(或交通服务)或车辆代驾服务、运输服务的经营资质及税务登记证,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能提供真实、合法的运输专用发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7 月 31 日至2017年 8 月 4 日止(工作日), 每日早上9时-11:30时,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
2.发售地点: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9楼903)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加A分标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工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经营范围;同时加盖单位公章)、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属于复印件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同时携带原件核查,资格证明资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可就本采购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每分标需提供报名资料一份。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分标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到账时间。
账户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荣和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0456300000054
交纳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771-4956437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8 月 21 日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8 月 21 日9时00分,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开标厅,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0号 地址: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903室
联系人及电话:甘工0771-4802805 联系人及电话: 杨工 0771-4956015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发布: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7 月 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发售时间2017年 7 月 31 日至2017年 8 月 4 日止(工作日), 每日早上9时-11:30时,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 2.发售地点: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9楼903)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加A分标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工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经营范围;同时加盖单位公章)、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属于复印件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同时携带原件核查,资格证明资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可就本采购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每分标需提供报名资料一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31日 13:33 至 2017年08月0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9楼903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17年 7 月 31 日至2017年 8 月 4 日止(工作日), 每日早上9时-11:30时,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结算单价合计平均值给予 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