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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31 11: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8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71150010003
项目联系人:曹工
项目联系电话:18732696525
采购人:霸州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7288234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联邦明珠5栋2单元4楼04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850295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8月28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7-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4、投标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5、投标人需成立专门团队负责本项目的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副本;6、投标人需拥有气象、环保行业等领域专家技术服务支撑,提供至少3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环保部、科技部同等层次的特聘专家作为技术指导,并提供专家认定证明材料和与专家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原件;7、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文件
备注: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间内,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提供至少3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环保部、科技部同等层次的特聘专家作为技术指导,提供专家认定证明材料和与专家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留存原件,身份证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身份证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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