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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清溪镇水库白蚁防治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24 16: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溪镇水库白蚁防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溪镇水库白蚁防治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0-201707-441920-05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茵 、詹虹

项目联系电话:0769-21665597; 0769-2166636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溪湖水库管理处

联系方式: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769-87732811; 传真:0769-87731148; 邮编:5236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林瑞茵 、詹虹 电话:0769-21665597; 0769-21666364; 传真:0769-22412519; 邮编:523009。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清溪镇水库白蚁防治项目;
2. 项目内容:
清溪镇水库白蚁防治,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后3年。
以上概况如与实际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项目的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水利厅核发的水利白蚁防治企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1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购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说明: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3161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单位:人民币):¥10,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dggp.dg.gov.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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