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民政局救灾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24 09: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采购内容:和龙市民政局救灾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项目编号:HLZC2017-07001
4、供货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
6、质保期要求:36个月
6、付款方式:货物到位安装调试培训以及验收完毕后支付全部货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方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方需提供2014年-2016年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予以备查)。注:2014年以后成立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近年来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7月24日至2017年08月0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和龙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须带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4日下午14时00分,递交地点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人确认投标及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于2017年08 月 14日上午11时00分前提供人民币14730.00元投标保证金,并予以确认投标(如不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中心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2、招标人帐户名称:和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龙支行
帐 号:0808 2801 0900 0152 579
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开标时需递交的材料
投标人需递交招标文件内要求的相关原件之外,还需递交由本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及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单(如投标人未开具保证金收据或未能提供查询结果单的将予以无效投标处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龙市民政局
联 系 人:尹海杰 联系电话:13844713800 0433-4267288
招标代理机构:和龙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433—4249970
办公地址:和龙市文化街24号
邮政编码:133500
和龙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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