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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移动办公系统(一期)项目(项目编号:0835-1701224N4181)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21 14: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省法院移动办公系统(一期)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7-146001-0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法院移动办公系统(一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357,1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4.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22日 至 2017年07月2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1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0811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22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2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杨小姐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8511028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2
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0-85110288
传真:020-85110288邮编:51065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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