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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旅游局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智慧旅游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17-xh-017)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21 08: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蓟州区旅游局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智慧旅游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17-xh-01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旅游局机关 委托,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蓟州区智慧旅游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智慧旅游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jzcg2017-xh-01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风景名胜区服务 云服务租用、专线50兆租赁、旅游指挥中心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大数据分析管理平台、全景导览营销平台、电子分销平台、旅游官网平台、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短信推送、旅游村入住管理系统运营商数据租赁 1,170
三、项目预算
117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3)2017年4-6月份连续三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17年4-6月份连续三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7-20 到 2017-07-2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需在营业范围之内)、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若报名人不是法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报名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以及由检察机关在本项目发布之日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磋商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0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8-1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伶
2.联系方式:022-2277528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旅游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长建:022-2914256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277528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蓟州区旅游局机关、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天津地区供应商办理方式详见天津检察院官网“网上服务”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http://www.tj.jcy.gov.cn/wzk/201312/t20131224_1289934.shtml,其他省市供应商办理方法请咨询当地检察机关。2.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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