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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公安局关于嵊州市看守所定位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20 16: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嵊州市公安局就嵊州市看守所定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SZLB-201751WLM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嵊州市看守所定位系统采购项目
1
99.894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2、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7-20至2017-07-2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108号D座4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0 14:30:00

七.投标地址:嵊州市迪贝路101号2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7-08-10 14:30:00

.开标地址嵊州市迪贝路101号2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0

交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952060104000300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开户行名称、帐号;

3.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黎明

联系电话:0575-81389228

传真:0575-81389228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108号

2、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5-83135618

传真:0575-83135618

地址:嵊州市越秀路1路2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传真:0575-83032507

地址:嵊州市领带一路国资大楼1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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