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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雁塔校区学生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13 17: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邮电大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邮电大学雁塔校区学生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邮电大学雁塔校区学生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AJG-2017088

三、采购单位名称:西安邮电大学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层

联系方式:029-8240010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邮电大学雁塔校区学生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陆拾壹万伍仟伍佰玖拾元整(¥615590.00元)

六、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4.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唯一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可不提供);

5.有丰富的类似经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 13日至2017年7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层;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214:30时;

2、开标时间:2017年8214:30时;

3、开标地点:西安市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7层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禹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240010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长安银行西安新城区支行

   号:8060 1070 1421 0048 82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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