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万达中心投资有限公司长春万达中心B地块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万达中心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万达中心B地块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万达中心B地块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7-0301-FW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万达中心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徐雪琴 0431-891888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伟新 0431-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万达中心B地块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7-0301-FW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万达中心B地块监理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5】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万达中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9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481.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550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977.5平方米;
2.2招标范围:酒店建设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与规划四路交汇;
2.4 监理服务期:2017年8月11日至2019年4月30日,共计627日历天;(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5 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需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核查到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需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核查到的业绩),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长春市本地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在《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自行打印的《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其中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交易中心窗口或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 长春万达中心投资有限公司
- 话:0431-89188837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 话: 0431-85210229
招投标监管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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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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