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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农资平台监管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13 17: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闽侯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资平台监管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资平台监管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FZJL2017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嗣颉

项目联系电话:880163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农业局

地址:闽侯县交通路2号

联系方式:王易尧22066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邹嗣颉0591-8730066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1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FZJL2017015招标公告

230
项目编号:FZJL2017015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07-13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闽侯县农业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ZJL2017015(2017侯财购计[230]号)
2、招标项目内容:农资平台监管系统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农资平台监管系统采购 其他网络设备 监管系统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闽侯县农业局 22066662 闽侯县交通路2号

3、预算资金:28.66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07-17至2017-07-21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17室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联系人: 邹嗣颉
7、联系电话: 0591-87300665 传真: 0591-87300665
   公司网址:   E-mail: 2662726359@qq.com
8、投标人资格: 3.1资格标准: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3.1.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5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1.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1.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9)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指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副本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可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官方网站公告等。
9、投标截标时间: 2017-08-08 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7-08-08 09: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01室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支行
    开户名称: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4221 6321 0264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7-7-1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标准: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3.1.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1.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1.5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3.1.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3.1.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9)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指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副本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可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官方网站公告等。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7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17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统一社会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01室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上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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