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县峦城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编号:GXTZ-ZB-2017第(00708)号)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横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横县峦城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横县峦城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XTZ-ZB-2017第(0070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901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横县教育局
地址:横县横州镇洪德街266号
联系方式:黄工 0771-72307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 0771-559017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9号联发臻品1号楼3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专职投标员诚信卡查询函”原件在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9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