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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南环与S103市区改线段连接工程前期费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12 16: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南环与S103市区改线段连接工程前期费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南环与S103市区改线段连接工程前期费;

2.2项目概括:禹州市南环与省道103连接工程,路线起点位于省道103线,由西向南,经南沈,终点止于X016线上;线路总长1.7公里,设计时速每小时60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25米、路面宽15米、土路肩宽2×2.5米、中间分隔带及绿化带5米。

2.3项目编号:JSGC SZ2017147

2.4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境内;

2.5项目规模:禹州南环与S103市区改线段连接工程前期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2.6招标范围:

2.6.1、可研性研究报告编制与评估;

2.6.2、全线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

2.6.3、全线主体工程的勘察(含地勘)、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审查;

2.6.4、全线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的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和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审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

2.8发包方式:总承包

2.9勘察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2.10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咨询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设计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01411日以来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7 82日上午0800分前均可参与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详情请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截止时间前均可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费用:500/套,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82日上午09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9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采购招标综合网》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踏勘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15

联系电话:张先生:0374-83690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374-8888118

10.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禹州市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0374-836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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