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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公寓、活动中心等楼室内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7-07-12 09: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JLXD-2017-ZC-211
一.招标条件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公寓、活动中心等楼室内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已获吉林省财政厅采购办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70701】-17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公寓、活动中心等楼室内视频监控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吉林财经大学为保证在校学生安全及加强校园管理。
2.2 工程名称: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公寓、活动中心等楼室内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吉林财经大学净月校区院内
2.4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学生公寓、活动中心等楼室内视频监控:
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建立监系统、进行系统集成、系统设备配置、安装调试、完成相关区域监控设施的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详见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201788日至2017922
2.6 资金来源采购预算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事业收入,采购预算229.75万元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资质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叁级及以上,近三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规模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财务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良好;
3.4 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施工管理经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导致投标书被拒绝; 
3.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12日至201771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科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类似业绩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政务大厅4(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招标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8410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财经大学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9826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大厦16层1607室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85843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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