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老310国道(绿云路至万基路段)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老310国道(绿云路至万基路段)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老310国道(绿云路至万基路段)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7-17132】
2.3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208号
2.4 建设地址:洛阳市新安县境内
2.5 建设规模:新安县老310国道(绿云路至万基路段)改造提升工程起点位于G310与绿云路平交处,沿G310向西,终点位于G310与万基路平交处,路线全长3.875KM,红线宽40米,横断面采用三幅路形式:40m=3.0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隔带)+24m(机动车道)+1.5m(侧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本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施工范围内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
2.6 预算金额:7052万元
2.7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老310国道(绿云路至万基路段)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老310国道(绿云路至万基路段)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2.10 施工工期:5个月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11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取得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项目总工应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查询下载形式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查询下载形式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3.4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接受;
3.5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3.6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7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
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项目经理壹级建造师证及交安B证,项目总工高级职称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查询下载形式为准);
(5)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
(6)投标人2014、2015、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7)投标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监理标段:
(1)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及职称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查询下载形式为准);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监理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7)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四表一注))。
(8)“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盖章。
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受理)等证件到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现场查询。(其中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
4.2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售价500元/份;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8时40分。
5.2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
郭杰琼、王世林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新安县新城区人和路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379-6728360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东200米世贸中心B座2405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330001 0379-62220716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