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专用设备(项目编号:GLZFCG2017A0235)公开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专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专用设备
项目编号:GLZFCG2017A02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菲菲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86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市教育局
地址:桂林市解放东路19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189783865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菲菲 0773-2888667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桂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专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专用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7A0235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桂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专用设备 | 1 | 批 | 桂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专用设备采购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579578.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及邮购。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9时00分至2017年7月17日16时30分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
1.获取方式:2017年7月 11日上午9时00分至2017年7月17日下午16:30分止,由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缴纳招标文件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打印投标报名成功回执。
2.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3.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投标人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打印投标报名成功回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接受投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795.00 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10时30分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出并到达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lin.cn)自行查看。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日上午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9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报名成功回执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需密封,单独提交),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1日上午10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9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教育局;
地址:桂林市解放东路19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978386550
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1号
项目联系人:罗菲菲 联系电话:0773-288866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62142。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1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7.95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9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