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汽车类考试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汽车类考试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汽车类考试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汽车类考试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TRZBC2017-84
3.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到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汽车类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二(机动车场地驾驶考试、场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服务及相关的考场管理工作服务;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附表。
4.本项目采购预算:190元/人·次。其中科目一:30元/人·次;科目二:80元/人·次;科目三:80元/人·次。
5.考场要求: 考场建设须符合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等行业标准,并能通过云南省交警总队的验收;
6.项目服务地点:保山市(含一区一市三县)。
7.服务期限:三年,本项目实行“一招定三年”, “服务一年一评价” (如遇上级部门或采购单位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采购方每年将对中标服务商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解除与中标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合同;
8.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二、投标服务商资格要求:
投标服务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投标服务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在保山市一区一市三县各地区内服务商应拥有考场用合法的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自有土地须出具权属证明;租用土地不低于3年租期,出具租赁合同),考试场地不低于20亩;
2.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服务商具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设施且须符合行业相关规范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提供证明材料);
3. 服务商须承诺,中标后服务商的考场建设须符合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等行业标准,并能通过云南省交警总队的验收;
4.投标服务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提投标文件时提交);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同一个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服务商报名时须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5..投标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服务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2.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
六、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七、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的服务商报名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
八、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整;
九、招标文件费人民币600.00元整。
十、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招标文件费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联系人:杨青云 | 联系人:卢女士 |
备注:投标服务商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采购编号:TRZBC2017-84 |
十一、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11号
联系电话:0875-2218790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备注:投标服务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