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陈瑶湖镇水圩村蔬菜大棚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枞阳县陈瑶湖镇人民政府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枞阳县陈瑶湖镇水圩村蔬菜大棚采购及安装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第一条 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一)项目编号:ZYZC-2017-134;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陈瑶湖镇水圩村蔬菜大棚采购及安装。
第二条 项目说明
(一)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
(二)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0日内完工;
(三)最高控制价:人民币玖拾玖万壹仟壹佰陆拾贰元(小写:991162.00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第三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本项目能力;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政府部门网站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四条 招标文件
(一)入库会员直接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yx.tlzbcg.com)下载招标文件,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非会员单位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lzbcg.com/tlsggzy/)上进行会员信息登记注册后即可下载(会员登记注册方式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重要通知”栏,联系方式:0562-2189332)。因未及时会员信息登记,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本项目启用新版投标企业库,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新系统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链接地址:http://www.hfztb.cn/HY/HuiYuanInfoMis2_HFZTB/login.aspx。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六个工作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招标文件答疑、补充、修改、澄清等文件(以下简称“补遗文件”)均发布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补充公告”栏目上。补遗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应关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栏中的“招标公告”和“补充公告”内容,采购单位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补遗文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六)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以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第五条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7月10日。
第六条 评标方法
最低价格法。
第七条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第八条 投标保证金
户 名 |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 号 | 1991301021000020165011082 |
开户银行 | 徽商银行枞阳县分行 |
保证金金额 | 壹万伍仟元 |
交款方式 | 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 |
到账截止时间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第九条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8月1日下午13:30至2017年8月1日下午14:30止;。
(二)递交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五楼开标会议室开标二厅(枞阳县枞阳镇长安路,新中医院斜对面)。
(三)开标时间:2017年8月1日下午14:30止。
(四)开标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五楼开标会议室开标二厅(枞阳县枞阳镇长安路,新中医院斜对面)。
第十条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枞阳县陈瑶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枞阳县陈瑶湖镇;
联系人和电话:黄主任 13225713699。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枞阳县桐桂苑小区第三栋第一单元一零一室(枞阳县财政局斜对面)。
联系人和电话:汪秀华 15255662166 ;吴玲 15855637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