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县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溪县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QZKDZB17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32609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楼B栋20层
联系方式:苏先生:0595-232609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0595-2228690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企业审计报告,2017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17年来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提供2017年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投标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其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三项,提供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3:14 至 2017年07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qz.fjzfcg.gov.cn:92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qz.fjzfcg.gov.cn:920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