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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三楼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10 13: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三楼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7-17829号计划下达函,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科技大学的委托,对其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三楼改造工程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FHT C2017-387

(二)项目名称: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三楼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5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⑴项目包编号:1

⑵项目包名称: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三楼改造工程

⑶类别:工程

⑷用途: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三楼改造工程

⑸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⑺采购预算:5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⑻质保期:按国家规范

⑼其他:无

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3.多包投标的规定:无 。

4. 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资格预审文件。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7月 10日起至2017年7月 1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时~12时、下午14时 ~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3楼招标代理部)。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建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5、投标人拟派五大员的相关证件。

6、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近两年(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记录并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代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投标人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期内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

11、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jy.whzbtb.com)”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三)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能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四、需提交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建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5、投标人拟派五大员的相关证件。

6、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近两年(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记录并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代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投标人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期内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

11、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jy.whzbtb.com)”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楼招标代理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及单位证件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相应的原件在审查时一次性提交,不允许补充或更正;未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未按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全、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或未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六、资格审查日期:2017年7 月18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7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科技大学

联 系 人:刘黛

电    话:027-68862385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3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唐甜

电    话:027-84871979

传    真:027-84871979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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