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许昌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许昌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PPP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许昌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2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7〕35号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东拓区,属于许昌高铁北站组团经济综合实验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51.06亩,总建筑面积362992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34433m2,地下总建筑面积28559m2,建筑密度为36%,容积率为2.0,绿地率为16%。
本项目实施分期建设。其中:一期用地面积81804㎡,地上建筑面积为138687㎡,地下建筑面积为28559㎡;二期用地面积85569㎡,地上建筑面积为195746㎡。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6回报方式:使用者付费加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2.6.1本项目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费模式。本项目主要通过向入园检验检测机构收取房屋使用费、大数据中心信息使用费、报告厅使用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向第三方收取停车场管理费等经营性费用,作为项目公司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的主要来源。对项目公司收入不足以保证其基本收益和回报的部分将以区财政资金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
2.6.2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政府对项目公司的建设质量及运营服务质量进行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照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情况、商业运营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具体补贴金额计算以项目竣工结算审定金额及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
2.6.3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跨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提请许昌市建安区人大审议通过。
2.6.4控制合理利润率5.88%,折现率确定为3.80%。
三、采购需求
3.1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维护期为28年。
3.2投资估算:估算总投资约111600.18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估算为57657.05万元,二期总投资估算为53943.13万元。
3.3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4股权安排:股权投资(又称权益性投资)22320.18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以货币出资2232.0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社会资本方以货币出资20088.16万元,占总投资的18%。
3.5债务融资:债务融资89,280.00万元,以补充项目资金缺口,占项目总投资的80%,该项负债由项目公司承担,社会资本方落实融资任务,政府方不承担融资义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申请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 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综合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社会资源广,融资能力强;
3.3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等;
3.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主投资人。
4.财务要求(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牵头人具备):
4.1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注册资本(实缴)或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以经具有合法资质第三方最近一年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提供具有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两个年度(2015、2016会计年度,新成立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为准的审计报告,要求连续盈利);
4.2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有能力现金出资20,088.16万元设立项目公司,有能力为项目公司对外融入较低成本的资金;
4.3业绩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近3年来有类似项目投资管理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工业园区群体建筑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文件为准);
4.4项目负责人要求:由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副总经理及其以上级别人员担任,且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财务或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从事管理工作10年以上;
4.5信誉要求(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同时满足):申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未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6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同时提供)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7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成为本项目中选社会资本方,承诺由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到项目所在地与实施机构签署协议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报名,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请注意以下问题:
4.8.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8.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8.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
4.8.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五、资格预审方法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
7.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7.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报名截止日前均可在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7.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5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3未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牛洪伟
电 话:1763796677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孙玲玲
电 话:1810390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