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_牡丹江市火车站南广场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_牡丹江市火车站南广场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_牡丹江市火车站南广场建设工程(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牡丹江市火车站南广场。
2.3工程性质:改建。
2.4总投资额:本次招标建安费投资额约865.14万元人民币(监理费最高采购费率50%)。
2.5建设内容:铺装部分(含拆除及土方)、绿化部分、小品、构筑物部分、电气部分等工程。
2.6招标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2.7计划工期:计划2017年8月7日开工,计划2017年9月3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54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最低配备标准3人(其中:总监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项目总监要求具有黑龙江省内注册的总监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黑龙江省外投标人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行为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投标人必须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合格入库的供应商。
3.7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投标人网上报名需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同时进行,具体报名事项详见各网站招标公告内容。开标时,如果投标人未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同时报名,其投标无效。
4.投标报名
4.1投标人报名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本人);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办理“四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四证合一”营业执照);
(6)拟派项目总监和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其中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最低配备标准3人(其中:总监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项目总监要求具有黑龙江省内注册的总监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黑龙江省外投标人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7)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报名成功截图;
(8)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报名时另需要提供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9)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10)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已入库合格供应商截图(投标人以供应商身份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打印首页含有“审核状态:已入库”的截图)。
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证企相符,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1册)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9室(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进行现场报名。
4.2投标人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投标报名有效时间内登陆黑龙江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本工程网上报名登记的,开标时拒绝其投标。投标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必须与网上报名人员和现场递交报名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9时至2017年7月14日16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招标文件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日9时,开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3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需要递交纸制投标文件5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8.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期内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依据黑建招〔2013〕12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8.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思行
联系电话:135550107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100米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
联系人:陈洪颖
电话:13945388345
电子邮件:mdj6679238@163.com
开户行:牡丹江市建行第三支行
帐 号:23001707051050000991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69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