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医学数据挖掘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中医药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学数据挖掘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学数据挖掘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HM[GK]2017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88883586转8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
联系方式:王炳焕 228610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丹丹 88883586转81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1301-13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540000 | 10800 | |||||
2 | 180000 | 36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说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的产地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包:2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说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的产地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0:35 至 2017年07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2017-08-01 09:00,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1301-13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