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新福镇平塘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横县新福镇平恩村平塘经济联合社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横县新福镇平塘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横县新福镇平塘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HGX-2017-0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7776658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横县新福镇平恩村平塘经济联合社
地址:横县新福镇平恩村平塘村
联系方式:覃工(135573936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1777665800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横县新福镇平塘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横县新福镇平恩村平塘经济联合社,财政审批编号为:HXzcgc2017第717号,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ZHGX-2017-092
建设地点: 横县境内
合同估算价:约267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日。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7月7日至 2017 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并提供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原件在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原件在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8 月 1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县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南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7233567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横县新福镇平恩村平塘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横县新福镇平恩村平塘村 地 址:南宁市东葛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邮 编: 530313 邮 编: 530021
联 系 人:覃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13557393619 电 话:17776658003
传 真: 传 真: 0771-530053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zhgxfgs@163.com
2017年 7 月 7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3.6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南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