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0773-1741GNOA019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艺芬、张妃、邹家恒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26/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中里
联系方式:孟涛010-845194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艺芬、张妃、邹家恒 010-68405026/2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期:1年
采购预算:42553475.88 元
招标采购服务内容:
道路招标标段分配表 | |||||
序号 | 标段 | 道路数量 | 区域 | 道路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第一标段 | 291 | 小红门、十八里店、黑庄户、豆各庄、王四营、高碑店、南磨房、管庄、三间房、潘家园、垡头、劲松双井、八里庄朝阳北路以南等地区 | 3660243.62 | 每平米单价由采购人根据相关标准统一规定,按照不低于每平方米6元/年计算。如遇市、区相关标准变更,则按照相应变更后的标准计算。标段划分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2 | 第二标段 | 379 | 朝外、麦子店、平房、东风、三里屯、六里屯团结湖、呼家楼、左家庄、太阳宫、亚运村、望京、东湖、大屯、奥运村来广营、崔各庄、常营机场、八里庄朝阳北路以北等地区 | 3432002.36 | |
总计 | 670 | 7092245.98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55.3475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供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加盖公章)
2、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评定办法:综合评分法。
4、开 户 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保证金户)
账 号:86708011281000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