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建审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受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建审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建审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741STCGD0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泽銮
项目联系电话:0756-22101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2号
联系方式:彭雯138230516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泽銮0756-2210176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一栋商铺二楼A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提供保证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5.投标人需提供注册所在地的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放置于正本中,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所载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时间自成立当月起。)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7.3项规定。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一栋商铺二楼广发证券A区)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2: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2: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受珠海市公安消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建审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申请编号:珠财采计X[20170523]-7600号,招标编号:1741STCGD006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报价上限、完工期限
1.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建审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建审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伍万伍仟元整(¥655,000.00)。
超过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4. 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通过验收。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提供保证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5.投标人需提供注册所在地的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放置于正本中,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所载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时间自成立当月起。)
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7.3项规定。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4日,每天0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一栋商铺二楼广发证券A区)。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8日11:30-12: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12:00(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 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13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2号
联系人:彭雯 联系电话:1382305163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一栋商铺二楼A区
邮编:519000
联系人:黄泽銮
联系电话:0756-2210176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路支行
户 名: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银行账号: 714 666 746 829
其他资金往来账号: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自由贸易区分行
账 号:727 661 082 377
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市 级:何先生、余小姐, 电话:2653852、2602073
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