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建审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07 16: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受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建审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建审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741STCGD0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泽銮

项目联系电话:0756-22101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2号

联系方式:彭雯138230516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泽銮0756-2210176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一栋商铺二楼A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提供保证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5.投标人需提供注册所在地的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放置于正本中,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所载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时间自成立当月起。)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7.3项规定。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一栋商铺二楼广发证券A区)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2: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2: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受珠海市公安消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建审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申请编号:珠财采计X[20170523]-7600号,招标编号:1741STCGD006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报价上限、完工期限

1.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建审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建审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伍万伍仟元整(¥655,000.00)。

  超过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4. 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通过验收。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提供保证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5.投标人需提供注册所在地的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放置于正本中,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所载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时间自成立当月起。)

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7.3项规定。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4日,每天0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一栋商铺二楼广发证券A区)。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8日11:30-12: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12:00(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 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13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2号

联系人:彭雯                 联系电话:1382305163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一栋商铺二楼A区

邮编:519000

联系人:黄泽銮

联系电话:0756-2210176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路支行

户    名: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银行账号: 714 666 746 829

其他资金往来账号: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自由贸易区分行

账      号:727 661 082 377

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市 级:何先生、余小姐,  电话:2653852、2602073

 

                                    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