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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机构财务管理系统新版本研发(第三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07 14: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机构财务管理系统新版本研发(第三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机构财务管理系统新版本研发(第三期)项目

项目编号:0773-1741GNOB018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雨亭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质检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10-822602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雨亭 010-6840503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内容:

包号

包名称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周期

预算金额

(万元)

1

《检验检疫机构财务管理系统新版本研发》第三期

目前,质检总局检验检疫机构财务管理系统已经完成了两期的建设工作,基础模块和核心功能已经建设完毕,系统也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和使用。在这样的背景下,第三阶段的建设将围绕系统稳定性、系统优化、数据统计、辅助模块建设四个大的方面进行。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开发测试,免费维护期一年

100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提供招标设计、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2 投标人须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 所投产品和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5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30 至 2017年07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招标文件售价:¥7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700.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15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 户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86 7080 1128 10001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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