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新和、群岗、桃园东路等七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委托,对 山南、新和、群岗、桃园东路等七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1706-880127-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南、新和、群岗、桃园东路等七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57,214.37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招标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 狮山镇松岗山南村盘龙岗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1项 3466025.64元 2 狮山镇松岗山南村艺成弹簧五金厂南侧不稳定边坡及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1项 3589057.94元 3 狮山镇官窑新和村小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1项 49511.12元 4 狮山镇官窑群岗村委会(麒麟岗)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1项 925238.79元 5 狮山镇山南村北20.5高地(宏聪塑胶厂旁侧)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1项 605471.94元 6 狮山镇桃园东路滑坡(FSH170)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1项 236161.09元 7 狮山镇桃园东路滑坡(FSH171)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1项 1185747.85元 合 计 10057214.37元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总预算和各分项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中任何一种: ① 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② 1名,具有地质专业类或岩土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2)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 1名,须具有地质专业类或岩土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上述人员必须同时提供2016年11月-2017年4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者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受理审核证明材料。 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高新支行;③帐号:2013028309200012980;④款项来源:SSZ-2017G030招标文件费。)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中任何一种: ① 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须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1名,提供地质专业类或岩土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 1名,提供地质专业类或岩土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代表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人员必须同时提供2016年11月-2017年4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者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受理审核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06日 至 2017年07月1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路10号,狮山镇政府副楼,联系电话:0757-866800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7日09时00分至2017年7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路10号,狮山镇政府副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06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潘先生,熊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393905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119901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
联系人:洪映芳 | 联系电话:0755-83500622 |
传真:0755-83197011 | 邮编:518000 |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建设大厦 |
联系人:陈倩雯 | 联系电话:0757-86682100 |
传真:0757-86689683 | 邮编:52822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