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迁移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TZB2017G-74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迁移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120急救中心迁移改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3计划工期:2017年8月08日至2017年10月15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所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7日至2017年07月13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到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A4纸)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九台区行政服务中心》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地 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08室
联系人:刘玉伟 联 系 人:孔桂云
电 话:13596111680 电 话:0431-8533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