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教育局2017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鸡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永平县教育局2017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鸡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永平县教育局2017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鸡蛋)采购项目经永平县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平县教育局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编号:YPCG2017-014),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质量规格要求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备注 |
1 | 鲜鸡蛋 | (1)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的相关规定; (2)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及各级强制性规范要求; (3)每枚鸡蛋的重量不得低于50克; (4)须确保鸡蛋无公害、无添加剂、无变质。 | 1508598 | 枚 | 根据实际完成供货数量,据实结算。投标方须携带鲜鸡蛋样品(30枚)至开标现场。 |
1.2采购预算价(人民币):¥0.85元/枚,总价¥1282308.30元。
1.3供货时限:1年(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
1.4供货地点:永平县辖区内89所中小学校。
1.5产品质量规格要求:
(1)每枚鸡蛋的重量不低于50克。
(2)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病害,无变质。
(3)执行国家检验标准GB2748-2003《鲜蛋卫生标准》要求。
(4)所供鸡蛋在运至学校时,其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0天。
1.6包装要求:盛装鸡蛋的蛋托必须是经高温消毒压制而成的、一次性使用的蛋托,应具备一定的弹性及强度,无破损。产品外包装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适合山区运输。外包装上必须有产品相关信息,如:产品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批号、储藏方法、数量、厂家信息等。
1.7配送要求:
(1)交货地点方式:供货商要在学校食用的前5天内将鸡蛋配送至全县89所中小学校内(其中:县城4所,乡镇85所),由学校组织验收,如果发现供货商提供的鸡蛋有质量问题,学校有权责令其无条件退换货,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教育局有权终止协议。每批配送要在正常上班时限内(除双休日、节假日外的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送到。
(2)每次配送到学校的食品必须免费向学校提供留样1份(学生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留样),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4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2.7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8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2.9鸡蛋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或产品防疫检疫合格证。
2.10投标单位须持有有效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销售授权证明资料等。
2.11投标单位须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2017年8月8日16: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永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0000061117894012
联系人:吴林芬 联系电话:0872—6521488
3.2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每2周配送一批(每周按5天计算不含周末),每配送二批次支付一次货款,教育局根据各学校验收单支付货款,同时须提供每批次质量检验报告1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
4.2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1)至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政府采购交易窗口报名,同时提交报名资料。
(2)网络报名:将所有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2490576623@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信息;
(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林芬 张娅 (0872-6521488)
4.3招标文件成本费¥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6)有效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或产品防疫检疫合格证;
(7)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8)有效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销售授权证明资料等;
(9)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含2016年12月资产负责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6.2开标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采购)单位:永平县教育局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林芬 张娅
电 话:0872—6521488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