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东城区更换燃气灶具及安装燃气燃烧安全辅助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城区更换燃气灶具及安装燃气燃烧安全辅助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城区更换燃气灶具及安装燃气燃烧安全辅助设备
项目编号:DHZB2017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7025738-8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10-671829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女士/杨女士010-67025738-800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一层南侧17-15(中国移动营业厅南侧、安衡大厦对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用途:淘汰不合格燃气灶具,推广安装燃气安全辅助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为有效预防燃气火灾爆炸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东城区困难居民家庭开展淘汰不合格燃气灶具,推广安装燃气安全辅助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业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4)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东城区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检发〔2014〕46号),投标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5.92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一层南侧17-15(中国移动营业厅南侧、安衡大厦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一层南侧17-15(中国移动营业厅南侧、安衡大厦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经检查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小微企业,提倡节能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