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内容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的委托,对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7-20-029
2.2招标范围: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采购, 支队现有143辆装备车购买1个年度的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服务期:一年。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资金来源:自筹。
2.6采购预算:人民币50.02万元。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有本项目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经保监会批准经营车辆保险)。
3.3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必须获得独立法人授权并在普洱市有常驻机构或分公司。每家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保险服务人员须为本公司工作人员,并提供拟投入所有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高家寨21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美强大酒店8楼会议室(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58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美强大酒店8楼会议室(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58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
地址:普洱市宁洱大道54号
联系人:赵助理
联系电话:0879-386514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高家寨21号
联系人:高明
电话:0879-2120661
传真:0879-212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