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1100件轻便内穿式防弹背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1100件轻便内穿式防弹背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1100件轻便内穿式防弹背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BF2017018(H)/0848-1740HW2040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勇、王甫
项目联系电话:0871- 641533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联系方式:钟助理,0871-640254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鲍勇、王甫,0871- 64153311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1100件轻便内穿式防弹背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1100件轻便内穿式防弹背心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YNBF2017018(H)/0848-1740HW204092
2、采购内容:第一部分:轻便内穿式防弹背心 300件,最高限价214.80万元;第二部分:轻便内穿式防弹背心 800件,最高限价572.80万元。项目总体最高限价787.60万元,两个部分的防弹衣为同一标准不分标段,合并招标,合同分别签订,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分别缴纳。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5个工作日完成项目交货(公示期结束后立即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的时间不能完成供货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4、交货地点: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用户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公安部GA141-2010《警用防弹衣》标准。
6、质保期:不少于3年。
7、保险期:不少于8年。
8、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6日起至2017年7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北京时间)。请登录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ynyczb.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9、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对外业务办理窗口。
10、采购文件售价: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100.00元人民币)。若为现场购买标书时请确认开票种类并携带相关开票信息;若为电汇、转账时请在打款备注里填写项目名称(可简写)和项目编号,以及打款单位名称。
注:一、客户单位是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交以下信息资料:1、客户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4、开户银行及帐号;可提供客户单位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注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二、客户单位为非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的资料为:1、客户单位名称;2、税务登记证号码。
三、客户单位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需提供客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11、资格条件:
11.1 参加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1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7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1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期起算);
1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2 根据《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公安部装备主管部门公布的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的防弹衣生产企业(各供应商自行提供完整的证明性文件资料)。
11.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2015年至今经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
11.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投标。
1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6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12、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7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13、投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162号。
14、开标日期:2017年7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162号。
1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ynyczb.com)同时发布。
17、采购人: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
联 系 人:钟助理
电 话:0871-64025487
1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电 话:0871- 64153311
传 真:0871- 64105031
邮政编码:650034
联 系 人:鲍勇、王甫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 号:8719 0345 1810 1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参加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7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期起算);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根据《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公安部装备主管部门公布的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的防弹衣生产企业(各供应商自行提供完整的证明性文件资料)。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2015年至今经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投标。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对外业务办理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ynyczb.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16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1 参加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1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7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1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期起算);
1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