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贺水招标备案【2017】17号)招标公告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贺水招标备案【2017】17号)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贺水招标备案【2017】17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7】1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76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贺州市建设中路39号
联系方式:莫工 0774-52725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774-5127658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平安西路20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贺州市八步区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贺水招标备案【2017】17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八步区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共有3个项目:八步区仁义镇仁义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八步区大宁镇赵平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八步区大宁镇安宁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已由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以贺八水函【2017】39号、40号、4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贺州市财政局以贺财农【2016】100号文下达了贺州市八步区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900万元,贺州市八步区扶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对项目建设计划进行了批复,项目法人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人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7〕17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仁义村、大宁镇赵平村、大宁镇安宁村。
建设规模:
I标段(八步区仁义镇仁义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小型渠道防渗改造,包括有灌溉渠道、排灌渠共15条,总长约7.4Km,配套渠系附属建筑物7座。
II标段(八步区大宁镇赵平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小型渠道防渗改造,包括有灌溉渠道、排灌渠共23条,总长约11.88Km,配套渠系附属建筑物12座。
III标段(八步区大宁镇安宁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小型渠道防渗改造,包括有灌溉渠道、排灌渠共14条,总长约9.97Km,配套渠系附属建筑物10座。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9 月 1 日,完工日期为2017 年 12 月 29 日,计划工期 120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贺州市八步区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范围为八步区仁义镇仁义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八步区大宁镇赵平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八步区大宁镇安宁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3个标段。I标段(八步区仁义镇仁义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II标段(八步区大宁镇赵平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III标段(八步区大宁镇安宁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投标人仅可就上述三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及投标。
招标内容: 贺州市八步区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施工招标的招标范围为八步区仁义镇仁义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八步区大宁镇赵平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八步区大宁镇安宁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其中,I标段(八步区仁义镇仁义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合同估算价约276.7997万元,II标段(八步区大宁镇赵平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04.7733万元,III标段(八步区大宁镇安宁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13.494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 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近三年(指2014年7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过渠道工程或节水灌溉或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6.5投标人仅可就上述三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及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7 年 7 月 17 日至2017年 7 月 21 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电话:0774-5137812、0774-5268001。
发售方法: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投入本项目质量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⑧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⑨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不能提供或者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以上提到的证件或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后留下存档,以上材料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复印件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所提供材料无法清晰反映报名要求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以报名。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贺州支行 ;银行账号:660400015998700010),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人定于2017 年 7 月 21 日 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自公布下文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不良记录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7年 8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开标厅以开标当天电子屏幕显示为准】(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贺州市建设中路39号
联系人:莫工
电 话:0774-527252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05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74-5127658
招标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7 年7月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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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7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电话:0774-5137812、0774-5268001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开标厅以开标当天电子屏幕显示为准】(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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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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