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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05 14: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郓城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DDY-CG-20170705

一、项目名称:郓城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DDY-CG-2017070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1、本项目不分包进行采购

2、采购内容:

名称

规格

容量

数量

智能枪柜(手枪)

64、54、77、92、转轮等各类手枪通用

60支

5台

智能枪柜(长枪)

防暴枪、步枪、狙击枪等

12支

4台

智能枪柜(微冲)

79式微冲

20支

1台

智能枪弹一体柜

各类手枪长枪混合存放,各类散装子弹

手枪16支

长枪4支4个自动计数弹仓

2台

智能弹柜

(自动计数)

各类散装子弹

10个自动计数弹仓

1台

智能弹柜(隔板)

各类盒装、箱装子弹

5层隔板

1台

联动门系统

AB门联动互锁系统。

-

1套

系统平台服务器

用户可通过公安网及内网电脑等设备访问系统平台,管理监督检查枪支弹药情况。系统使用流程可以分为日常枪支审批及紧急情况枪支审批。紧急枪支领用允许在领导远程短信审批通过,及指挥中心远程授权(代行枪管员职责)的前提下完成自主取枪,及枪弹库无人(远程)值守的的功能。具体流程为:配枪民警在公安网电脑(或手持终端)上登录平台→填写用枪申请→领导远程短信动态密码审批→指挥中心远程授权开启枪库及柜→配枪民警取出且只能取出被审批的枪弹→系统自动记录信息并上传。平台可接入库门门禁机。可发送短信审批动态密码及短信报警信息具有远程短信审批及报警通知功能,E31220,500G硬盘,4G内存

1套

预算

约55万元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智能枪柜、智能弹柜、智能枪弹一体柜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具有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受检人必须为供应商);

5)防尾随联动门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具有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受检人必须为供应商);

6)供应商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

7)所报价产品符合其他国家相关规定;

8)供应商是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智能枪弹柜及其管理系统、防尾随联动门制造商的相关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77月6日至2017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郓城县工会对过二楼)

报名方式: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智能枪柜、智能弹柜、智能枪弹一体柜和防尾随联动门检验报告

3、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300/

若要以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另加5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郓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1350530701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联系人:赵言言  电话:0530-6151555   18888389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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