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电子产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电子产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电子产品采购
项目编号:LZ(Z)2017-01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冬
项目联系电话:024-31085360-8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滨水新城滨水路18号
联系方式:洪波024-278999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冬冬024-31085360-802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4号千缘财富星座A座10A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法院用手提电脑、摄影、记录器材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4.1投标人须是具有生产能力的厂商或销售代理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30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4号千缘财富星座A座10A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校后院核算中心楼上)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