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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创客实验室、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05 16: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创客实验室、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创客实验室、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243-456OTC17146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建忠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9490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

联系方式:王健297464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忠0755-82949060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创客实验室

1

会议室设备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③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7月开始起)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④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自2014年7月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在执行项目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合同和投标承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5日 15:49 至 2017年07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面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其中(创客实验室)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会议室设备)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投标报价超出上述金额的将作废标处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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